2017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本次《能源法(征求意见意见稿)》,共包含十一章,涵盖能源战略和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使用、能源市场、能源安全、科技进步、国际合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对适用范围、战略和体系、结构优化等方方面面做出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高效清洁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化石能源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开发应用替代石油、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
煤炭开发利用坚持统一规划、整体勘察、有序开发、清洁高效利用。国家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生产结构,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鼓励发展矿区循环经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
一是通过战略、规划统筹指导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二是科学推进能源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应能力;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为导向,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四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加快能源技术进步;五是支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六是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能源安全;七是依法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三五”以来,我国石化行业持续发展,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呈现出国有、民营、外企三分天下,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的快速推进,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未来的国际产能合作前景广阔。这些为中国石油和化工装备制造企业创造了提升产品质量和经营水平,实现国际化发展的大好机遇。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出口型石化装备企业加快国际市场布局,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石化联合会供应链工作委员会、《中国石油和化工产业观察》杂志、国家石油和化工网()将联合数十家知名外企及国内外工程公司开展出口装备供应商专项服务推广活动。为确保推荐供应商的质量,本次专项服务推广活动范围只限中国石化行业合格供应商,首期专项推广供应商100家。服务内容如下:
(一)编辑《中国石油和化工装备出口供应商名录》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主要产品、典型业绩等;出版时间为2020年10月份;将通过媒体、会议活动等渠道向外企、有海外项目的石化企业、工程公司进行推广。
(二)专题报告邀请外企及工程公司采购专家,以网上直播的方式,就国内供应商如何进入外企供应商库及相关国际认证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一)国家石油和化工网在网站上开辟“装备出口供应商专区”按照国际查询惯例格式为参与供应商设计制作英文网页。
(二)《中国石油和化工产业观察》杂志及微信公众号在杂志上刊登参与活动企业的名称及主要产品;在“石化产业观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整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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