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总股本16,249.5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49.50万元(含税)。本次不向股东派送股票股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乙酸酯、增塑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应用范围不断向纵深扩张,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国内外对于化工产品的需求有望恢复增长。国产替代和新能源需求增长下,精细化工以及高端材料为代表的化工新材料是产业未来发展主要方向。
低碳脂肪胺是众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新能源材料、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等下业。其中,农药、医药作为其主要下游市场,近年来需求稳定,同时新能源领域需求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对低碳脂肪胺的需求。
电子化学品是与电子工业相配套的精细化工专用材料,具有品种多、纯度要求高、对环境洁净度要求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其下游在电子信息产业中应用非常广泛,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电子工业而优先开发的关键材料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LED、面板、半导体等领域。
公司电子化学品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电子级氨水、电子级异丙醇以及超纯氨,主要涉及湿化学品、电子特气两个细分赛道,受益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能逐渐向我国转移以及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及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规模快速攀升。
乙酸酯类产品,主要用作工业溶剂,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粘合剂、纤维素、着色剂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乙酸正丙酯、乙酸异丁酯等,为无色透明具有芳香味液体,对合成树脂、乙基纤维素、硝基纤维素等有优良的溶解能力,常用于有机合成,是用作涂料、印刷油墨等的溶剂,也是工业常用的脱水剂、制药行业的溶剂。
增塑剂是世界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塑料助剂之一。目前PVC塑料制品是增塑剂的最大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地板、壁纸、汽车和包装等方面。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环保产业的重要分支,相较于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具有种类多,处理技术难度、环保要求高等特点。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及环境监管的日益趋严,危险废弃物的科学处置、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背景下,危废处置资源化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电子化学品、乙酸酯、增塑剂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并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和先进控制系统APC控制进行规模化生产。在生产控制水平、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安全环保技术和设施等方面都达到了行业内较高的水准。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313.30万元,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68.37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总股本16,249.5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49.5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1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监事会一致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带连责任。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微电子”)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注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年产8000吨超纯氨,年产6000吨电子级氨水、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
注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及“年产13,000吨超纯氨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杏彩体育app
上一篇:石化行业直面产能过剩挑战
下一篇:公司前线华润材料题材要点调整更新